命名是注册公司的第一步,好的公司名称更容易让人记住。但是很多朋友可能会说,准备了十几个名字,最后不一定能通过。下面就和快创通边肖一起看看相关内容介绍吧。
1.公司名称是由什么组成的?
1.公司名称由四个基本要素组成,即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业务特征和构成形式。
2.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含自治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的行政区划名称”。比如企业名称是“扬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是行政区划,扬辉是名称,企业管理是行业,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此外,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列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驰名商标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二。命名公司时的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中的注意事项
(1)一个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且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企业如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从属名称。
(二)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和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3)合营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合营企业成员的名称,但不得使用合营企业成员的名称。合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合营”或者“联营”字样。
(四)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形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原因被撤销注册未满一年的。
(5)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1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6)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个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并报原登记机关核准。
(七)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符合规定的同一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予以核实。申请属于同日的,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机关裁决。
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同一企业名称时,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按照先予受理的原则予以核实。当天受理的,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报请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