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税务:个体户自2019年 1月 1日起终止定期
时间:2019-06-14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发布时间:2018-11-30 14:31:00


来源:征收管理科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


(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事由: 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通知内容: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年 1月 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