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原始凭证记账注意这些问题不要给自己带来任
时间: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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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证书的内容必须有:证书名称;凭证填写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凭证的人员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证书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原证书的内容必须有:证书名称;凭证填写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凭证的人员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证书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从国外单位获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从个人处获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填写者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对外发行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根据核实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写记账凭证。对于用大写和小写金额填写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原始购买证书必须有验收证书。原始付款凭证必须有收款人和收款人的收款凭证。一式两份的原始凭证应注明每份的用途,报销凭证只能使用一份,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或补充。原证书如有错误,由发证单位重新开放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如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原发证单位应取得加盖公章的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的编号、金额和内容。只有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经办单位的单位领导批准后,原始凭证才能替代。如确实无法取得证书,如火车、轮船、机票等文件,当事人应写出详细资料,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作为原始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