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稍加注意,竟然节税22万元!
时间:2019-08-31
情况下,我
一家房地产公司将一间旧的商业前厅出租给外界,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1200万元(含物业费200万元),每年收取一次。
1. 增值税= 1200*5%= 60万元
2. 财产税= 1200 * 12% = 144万元
3.不征收附加税、印花税等。
税收总额:204万元
案例2
一家房地产公司租赁了一间旧的商业前厅,年收入1200万元。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签订租金和物业。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每年租金1000万元。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一年物业费200万元。
1. 租金增值税= 1000*5%= 50万元
物业增值税= 200*6%=120,000元
2. 财产税= 1000*12%= 120万元
3.不征收附加税、印花税等。
税收总额:182万元
总结
在如实签订上述合同的情况下,可节约税收22万元。
企业租用房屋时,会在房屋内外附加一些辅助设施和辅助服务费用,如机械设备、办公用具、辅助用品、物业管理服务等。税法没有对这些设施征收财产税。如果这些设施与房屋同时签订租赁合同,没有任何区别,那么这些设施也会缴纳物业税,企业的税负也会在无形中增加。
因此,企业应根据租赁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分别签订合同,对发票项目分别开具发票,并分别核算收入,这样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