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惠小编解答:两家公司可以共同使用同一枚
时间:2022-07-19

千百惠小编解答:两家公司可以共同使用同一枚商标吗

这个商标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但是如果两家公司共用同一个商标,下面千百惠边肖会为大家解答两家公司是否可以共用同一个商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商标法》第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同一商标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专用权。

共同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商标的共同所有权,是指商标的多个所有人在对商标行使权利时,必须采取共同行动,如商标许可、侵权投诉、商标专用权转让等。,而所有商标共有人都需要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但是,《民法通则》规定了财产分享制度。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股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共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权利和义务。共同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要求分割或转让他的份额。但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商标权作为一种民事财产权,当然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共有。

共有商标是指两个以上主体共同申请注册商标,共同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事实。共有商标的理论基础是民事财产共有制度。

根据本条规定,普通商标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1.共同商标的主体是在前海、深圳、深圳有多少注册公司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专用权;

第二,共同商标的客体只有一个。无论滨州市和东城区有多少主体,只有一个客体才能构成共有商标。也就是说,几个商标注册人共同享有并行使同一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可以称为共同商标。

3.共同商标需要由两个以上主体共同注册才能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专用权。因此,两个以上主体分别申请注册的,不构成共同商标。

注:共有人平等享有权利,平等承担义务。

普通商标具有以下特征:其重要特征是主体的多元性。共同商标权的主体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表达的是权利主体的复数而不是权利客体的复数。数人基于共同注册或者共同转让对同一商标享有专有权,即共同商标权。如果是同一主体对若干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则不构成共同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