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惠小编谈谈:如何避免股权转让纠纷
时间:2022-07-13

千百惠小编谈谈:如何避免股权转让纠纷

股权转让不当会引发股权转让纠纷。边肖梳理了股权转让中经常发生的三大纠纷,即无视股权性质导致协议无效而引发的纠纷;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受让方资格限制引起的纠纷,无效合同、协议引起的纠纷。下面,千百惠边肖介绍如何避免股权转让纠纷。

1。忽视公平的本质会导致协议无效

国有资产(含国有股)转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有资产的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重组,重大财产转让,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和清算,或者代理登记深圳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本案中,虽然争议股权已经评估并报国资委备案,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但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除外。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市场交易。目的是通过严格规范的程序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损害国家利益。本案中,通过场外拍卖程序进行股权转让不符合上述规定,认定无效。

二。受让人的资格限制导致合同无效

103010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在合同生效前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未办理批准或者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没有规定合同登记后生效。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只有经过审批才能生效。按照当事人约定,以王先生哥哥的名义持股,实际上是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企业的幌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因此该条款无效。当事人在诉讼中未办理审批手续,故不能支持王先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请求。

三。未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尚未生效

103010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股权转让被批准。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同时,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性特征,股东之间有一定的信任与合作基础。根据上述规定,仪征市和企石镇是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系的稳定,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