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抵扣问答汇总
时间:2022-07-08

增值税发票抵扣问答汇总

增值税发票,哪些可以抵扣?什么不能扣?看完这些问答,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问题1:增值税发票验核后丢失。业务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深圳市网上增值税公司注册发票征收使用程序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普通纳税人遗失专用发票抵扣联。如果在丢失前已经被证明是一致的,他们可以使用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备查。

问题2:认证前增值税发票丢失。业务怎么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使用程序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遗失前未认证的,可以使用专用发票认证,并留存专用发票复印件备查。

问题3:增值税发票及抵扣丢失。我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使用程序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在挂失前证明一致,买方可以使用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复印件和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退税凭证》或《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退税凭证》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特种货运票。

如果在损失前没有进行认证,买方将使用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一致的,可将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留存备查。

问题4: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发票有哪些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增值税抵扣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相关规定,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缴纳的道路、桥梁、闸门通行费按以下规定从进项税额中抵扣。(1)纳税人缴纳的公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金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未取得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按照取得的收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取得纳税人缴纳的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按照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抵扣进项税额。(二)纳税人缴纳的桥梁、闸门通行费,暂按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所注明的费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