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申请、一般纳税人税务例外认定、企业收入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信息问答-税务规划 索赔费用准备金不能税前扣除!
金融业的不断创新给税务管理带来不小的挑战。鉴于业务的特殊性,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准备金可以按规定税前列支。实际上,与储备有关的政策相对复杂。如果理解不正确,很容易造成税收风险。
金融业的不断创新给税务管理带来不小的挑战。鉴于业务的特殊性,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准备金可以按规定税前列支。实际上,与储备有关的政策相对复杂。如果理解不正确,很容易造成税收风险。
(1)准备金申报数据有很大差异。Z公司是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其保险类型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税务官员利用内部税务审计平台扫描公司的财务数据和税务数据以寻找风险,有迹象表明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保险业务收入之间的关系不匹配。
税务人员查看了Z公司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发现《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和《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列示的准备金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且已发生且未根据赔偿费用报告的未决索赔准备金扣除限额也存在较大差异。
(二)非法扣减部分准备金
税务人员通过分析《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关栏目的填报金额和交叉核对关系,对审计报告和结算验证报告进行核实,然后根据账户资产负债表中的明细账户进行核对计算,确定公司对准备金税法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扣除的“索赔费用准备金”税前扣除,扣除限额后的“已发生但尚未报告的未决索赔准备金”全额扣除。
经分析,索赔费用准备金的扣除存在税收差异。从会计角度来看,根据《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保监会令2004年第13号)的规定,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报告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已报告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16〕114号,以下简称114号文件)规定,“已发生的已报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的未报未决赔款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不包括赔款准备金。因此,保险公司的索赔费用准备金不能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