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自2月以来这些公司免征2年的增值税
时间:2019-10-11

春节过后,新一轮的减税措施将来!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从2019年2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企业集团(包括企业集团)内各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出免征增值税。

1。对于医疗机构:

根据州(市)及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的通知,公告指出,从2019年2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其他医疗机构将委托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确定的医疗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格和供需双方按照规定确定的价格),以提供01003010中所列项目。对于该服务,可以采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民税[2016] 36号签发)第1条第(7)款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第二,对于企业组(包括企业组)中的单位:

通知明确指出,从2019年2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企业组中的单位企业(包括企业集团)之间的未偿资金借贷免征增值税。

例如:企业组二级单位之间的未偿还资金借贷,企业组第二层和第三级单位之间的未偿还贷款借贷,企业组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偿还借贷第三级单位等。这种情况适用。

3。对于保险公司:

该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必须提供超过一年的生命人寿保险产品,这些产品是在保险监督部门收到案件收据或批准之前依法获得的。文献。保费收入是两个部门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保险公司应提供人寿保险产品退货一年以上,并在依法取得之前的保费收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具有属于保险费收入的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号(财税[2015] 86号)第1条,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号(财税[2016] 36号)第1(21)条的案件收据或批准文件。

(2)如果保险公司符合财税[2015] 86号文第1条和第2条规定的免税条件,且未列入商务部发布的免营业税清单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3)保险公司应提供退还的人寿保险产品超过一年。在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税营业税清单或申请免税备案程序后,该公司先前已缴纳营业税。未扣除或退款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的月份中抵销应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