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如何办理?收
时间:2022-07-20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如何办理?收好这11

为鼓励科研技术开发,降低R&D机构R&D成本,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R&D机构设备采购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将继续对R&D机构(含国内R&D机构和丹阳、禅城的国外R&D中心)采购的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为落实91号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R&D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明确了相关办理事项。具体应该怎么做?请保留以下11个问题和答案。

1。R&D机构购买国产设备全额退税增值税政策适用哪些R&D机构?

答: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关于继续实施R&D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1号),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我们将继续对内资R&D机构和外资R&D中心采购的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购买的国产设备实行增值税全额退税政策的内资R&D机构和外资R&D中心包括:

(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在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企入企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机构;(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批准的企业技术中心;(四)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批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含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五)科技部批准的国务院各部委从事科学研究的各类研究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同级政府从事科学研究的各类研究所;(六)科技部会同民政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批准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八)国家承认的实施专科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以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九)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外资R&D中心;(十)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和学校。

二。外资R&D中心根据其设立时间应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