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种符号,其基本功能是可识别性,能够区分不同生产经营者的类似商品或服务,因此需要突出。与文字、图形等图形标志相比,3D标志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能更好地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这一点非常突出。
申请人可以申请将立体标记专用权作为注册商标;3D logo中有一些特殊标志,不突出,甚至没有意义,不能作为注册商标申请。哪些3D logos不能申请注册商标?
103010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使用立体标识申请商标注册的,仅由商品本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予注册。商标注册代理-知识产权' src=' 3358酸,深圳注册公司可以积分吗?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6/28/5c 0d 48527 a 440 e 9 AC 952 ff 18 a 2799d 2 . png ' alt='商标注册-只找千百惠注册商标-代理商标注册-知识产权' width=' 24 ' height=' 18 '/首先,仅由商品本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不能作为注册商标申请。商品性质所产生的形状是指为实现商品固有的功能和用途而必须在双流县和万江使用的形状,如书形、一般灯泡形、壶形等。如果仅以商品本身的性质所产生的形状作为商标,商标就没有意义,消费者无法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生产经营者的商品;同时,如果仅由商品本身性质产生的形状被注册为商标,商标注册人就独占使用,这无疑对同类商品的其他生产经营者极为不公平。
其次,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不能作为注册商标申请。获得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商品形状,是指为使商品具有特定功能或者使商品的固有功能更容易实现而必须使用的形状,如电动剃须刀的形状、电源插头的形状等。如果将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产品形状作为商标,该商标不仅没有意义,而且消费者也无法通过该商标区分不同生产经营者的产品。独占使用会阻碍该技术的推广应用,所以这种产品形状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最后,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不能作为注册商标申请。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是指用来使商品的外观和形状影响商品价值的形状,如瓷器饰品和首饰的形状。使一种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是为了实现某种价值而设计的,而不是为了使消费者区分不同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而设计的,它不具有商标的功能,所以不可能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局在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会重点审查商标是否突出;上述立体标识的显著性较弱,故商标局驳回其作为注册商标的申请,不予核准其注册。




